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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环境质量差和执法力度低的地区将被公开采访
记者从最近召开的云南省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环境监测系统创新了监管机制,提高了执法效率。对于环境质量差、执法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知情批评和公开采访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今年4月,我省在大理、德宏、临沧、怒江组织了环保检查员,今年还将在其他12个城市组织实施省级环保检查员。从7月1日起,将对企业无牌排污进行执法检查,对无牌排污企业将依法责令停止排污,并给予最高处罚。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对于环境质量差、执法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知情批评和公开采访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省环保厅将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后检查。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必须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做好全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工作,推进“工业污染源排放计划”实施,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开展四项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提高环境应急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保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一岗两责”。(记者胡小蓉)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周楠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云南省持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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