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7字,读完约3分钟
上市公司的少数大股东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影响的股东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昨日表示,证监会将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交易所将相应完善相关规定,引导上市公司有序减持。
戈登表示,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自2016年1月以来,中国证监会一直关注其监管工作的相应效果和问题。总体而言,《若干规定》在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稳定运行、奖励中小股东、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此,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和评估。近日,证监会将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若干规定》,沪深交易所也将完善相应的交易规则,引导上市公司有序进行减持。
同时,中国证监会还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方式进行了调整,并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戈登表示,为解决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发行过程中出现的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中国证监会计划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方式,将目前的资金认购改为信用认购,并相应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款,从昨天开始公开征求修改内容的意见,同时启动证券交易结算系统的技术改造。
据了解,目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采用资本购买的方式,容易产生大规模的资金冻结,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造成一定的干扰。对于2015年以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期内平均冻结资金金额为发行规模的93倍,每只可转换债券的最高冻结资金金额接近5400亿元。
戈登指出,在这次改革中,购买时的预付款被调整为在确定配售数量后付款。取消认购环节的预付款后,为约束网上投资者被分配后不支付的不可信任行为,借鉴目前新股认购监管的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信用认购违约的初始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惩戒机制;承销商还可以根据发行规模设定合理的网上认购上限。对于线下投资者,承销商今后不再按照购买金额的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承销风险管理的考虑,可以从线下单笔申购账户中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线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可交换债券的网上发行从目前的首次配售方式调整为与可转换债券相同的彩票中奖方式。
此外,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兼具公共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管理办法》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享有与公共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同等的优先安置待遇。
戈登表示,修订《管理办法》的磋商将于2017年6月26日结束。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同时修订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和上市业务规则。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证监会酝酿修改大股东减持规则
地址:http://www.jinchengblades.com/jzxw/16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