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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市民高在某网上商店街购买华为手机(型号g520-5000 ),今年1月到4月修理了3次,修理点是华为售后服务点“武汉斯克尔”。 第一次故障现象是不能通电,修理解决是软件升级。 第二次故障现象是不能通电,不能充电,修理解决是更换主板。 第三次故障现象是无法正常通话,总是死机,维护由软件升级解决。
前几天,高向武汉市消协投诉情况,要求更换新手机。 根据手机三包法,手机在三包期修理两次也可以正常更换新机。
但是,商家回答手机修理单的软件升级不在修理范围内,拒绝更换手机。
“E life”的观点:“软件升级”不是修理,根据情况,处理故障的升级被认为是修理,变更手机的某项功能或追加新功能的软件升级不仅仅是修理。 恐慌不能通话等情况是由于手机软件版本的缺陷,是产品的质量问题,修理商、销售商、制造商不负责任。
另外,建议客户研究“手机三包规定”,中国的手机三包确定规定,手机本体三包的比较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三包的比较有效期为电池六个月、外置电缆耳机三个月、充电器、便携式终端卡和数据接口卡一年。
根据三包的规定和确定,客户丢失发货单和三包凭证,不能提供发货单的底联或发货单(底联)复印件等比较有效的证据,但根据主机机体编号( imei序列号)上显示的发货日期,还在三包的比较有效期内 》记者章胜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华为手机三包期内维修多次不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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