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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比较社会上关于“反垄断法”的误读,全面参与该法制定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10日召开的第11次会议“中国反垄断法研讨会”上表示,“反垄断法”不反对垄断公司本身,反对的是经济活动中的
张穹说,《反垄断法》的目的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中国建设和市场经济整体的重要象征,是中国政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迅速发展。
张穹认为,在解决《反垄断法》、反垄断领域和反垄断公司的关系问题上,《反垄断法》不反对反垄断公司的客观存在。 垄断公司的问题是历史形成的,反对是因为垄断公司利用特征地位推进垄断的行为。 现在很多国家的反垄断就是这样,不认为单纯的垄断状态是违法的,反对的是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张穹说,中国包括电力、电信、铁路等垄断领域,自身改革正在有序进行,逐渐引进竞争机制,《反垄断法》将它们纳入管理行业,没有其他规定。 这些垄断公司、垄断领域的存在,一部分是自然垄断的属性,一部分是计划形成经济体制的结果,一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领域,这是因为在具体实施中考虑了其现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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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财讯】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公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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