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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研究人员将项目引入创业
6月5日,湖北华强日用玻璃有限公司车间工人展示最新产品。该公司是汉川市的民营企业,创新开发了一系列可高温清洗消毒的筷子,并获得了8项发明专利。(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伟通讯员杨青照片)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保护,改善经营环境,6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方法实施15年后的第一次修订。
据了解,《办法》修订草案严格遵循上位法,共10章53条,比现行办法多17条。主要内容包括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和权益保护。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细化和改进,使之更具“湖北特色”,更易于实施。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各类金融机构应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立快速审批渠道,缩短办理贷款期限,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通过实施特许经营机制,设立特许经营机构,提升网络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将网络和业务延伸到县乡镇,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在创业创新和市场开发方面,修订后的《办法》草案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了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格科研人员创办有科研项目和成果的中小企业,保留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和人员编制,并在五年内返回原单位;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建立R&D机构,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合作,通过建设实验室、R&D中心和新型工业技术研究机构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相关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设施。
《办法》修订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产权交易和对外合作等公益性服务。
《办法》修订草案要求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中小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得以换届或领导变动为由违约。同时,明确建立政府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清单,规范中小企业收费行为。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对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降低律师费、公证费、司法鉴定费等法律服务费。
据报道,截至2019年底,我省各类企业135.51万家,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规范的工业企业中,中小工业企业占98.1%。2019年,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5038.73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4.6%,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阿瑞尔)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湖北省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比现行办法增加了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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