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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政法司副司长王高峰
以法治促进应急管理的发展
王高峰,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在枝江市人民法院、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他现任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政法司副司长。
该同志从事法治工作20年,被评为“边肖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他在《中国安全生产》等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并参与了《安全生产法》的起草工作。《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法研究》等17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4项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是应急管理部和省政策法规标准方面的专家。2019年,该同志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履行法治职责,取得突出成绩。
高质量推进应急立法。制定《湖北省应急管理地方立法体系框架方案》,划定全省应急管理地方立法路线图和时间表,完成《湖北省党政安全生产责任暂行办法》、《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草案)》和《关于在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的编制和修订,推动应急管理立法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要求推进执法监督。审查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要求召开2次审判会议和1次听证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结案”。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案件。组织专家论证会议,对5项重大决策事项和1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参与审查4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指导市、州局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组织对各市州提交的51份执法案卷进行年度评估和相互更正。
多渠道推进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个人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帮助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执法培训和教育,使湖北队在全国应急管理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全省举办了四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共培训了市、县两级执法人员788人,缓解了改革年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十多次向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企业的高级干部讲授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促进了基层干部法律素养的提高。
全方位推广法律服务。认真回答100多个群众电话询问和信访复查,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矛盾。全年共收到市、县、县应急管理人员法律咨询和执法工作请求70多件,引导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全年共审核省级机构各类合同199份,金额1.17705亿元。
入选单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2019年“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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