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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杨健,每个编辑谢欣,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基金股东减持特别规定》。这项新规定的重点是将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周期与ipo后的退出节奏反向挂钩。随后,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此,广东丁凯投资合伙人戴建新认为,这项新规定不仅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早期高科技企业的价值,也有利于投资者对持有风险投资基金的信心,对风险投资机构的融资也有积极意义。

反向挂钩机制促“共赢” 创投基金获减持差异化政策红利

反钩机构的四个特点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减持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6月2日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解禁期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将反向挂钩,这也是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介绍的。上述规定和细则是明确的,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时将获得不同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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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反向联动机制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为了引导风险投资基金准确支持创业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只能在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早期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后享受反向联动政策;第二,为了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更多地支持创业创新,只有当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早期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金额占50%以上时,才能享受反向联动政策;第三,为了倡导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以36个月的投资为分界线,真实反映了解禁期与投资期长短之间的反向联动机制;第四,为了方便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避免对市场的冲击,一方面,通过调整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减息节奏,实施反向联动政策;另一方面,大宗交易受让人的减持比例和持股期限要求保持不变,因此要警惕大规模的“集中减持”和“过桥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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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基金反向联动机制是指在保持现有的持股锁定期、减持比例等制度规则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真正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给予差别化的政策支持。《条例》的这一举措有利于调动风险投资基金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抽回投资,形成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更好地促进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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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实现了双赢

根据《条例》,合格的风险投资基金在投资于早期的中小企业或高科技企业后,可以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少其ipo前的企业股权。如果投资周期较长,减持和退出的速度会更快。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实施细则,对减持比例的限制如下:集中竞价交易不得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大宗交易不得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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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越来越多。然而,在各种退出方式中,ipo退出仍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最重要选择。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来说,ipo的加速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更加顺畅和快捷。据零点二宝研究中心的私募统计,2017年有1420笔风险投资退出交易,其中ipo是最重要的退出方式,共470宗,占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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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丁凯投资合伙人戴建新向《国家商报》记者指出,监管部门通过《条例》对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项目上市后的退出期给予政策支持,实际上是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早期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风险投资基金进一步缩短了投资退出周期。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来说,《条例》缩短了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周期,也有利于培养投资者持有风险投资基金的信心,对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筹集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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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和“悬崖式”减持可能对股市产生影响的情况,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新规》。在ipo前进入的大股东、董事和重要股东都受到更严格的限制,面临更长的减持周期。与此同时,《减持新规》也引起了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担忧。为了支持风险资本基金,考虑到风险资本基金在为创新型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监管当局自那时以来采取了一项区别对待风险资本基金的政策。2017年6月2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如果风险投资基金的股东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可以不必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其股份,但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相关规定,锁定期为一年。

反向挂钩机制促“共赢” 创投基金获减持差异化政策红利

编辑朱昱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反向挂钩机制促“共赢” 创投基金获减持差异化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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