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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由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制定并发布了《青海省金融机构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目标任务》和《青海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评估暂行办法》。聚焦“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聚焦扶贫、网络、信贷、绿色四大普惠效益。构建了由政府、银行“三局”和金融机构共同构建的多层次、宽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工作体系,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以银行、证券、保险金融体系为支撑的“1+n”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成效显著。
实施全民扶贫,财政支持精准扶贫初见成效。制定发布了《金融支持扶贫产业推进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扶贫和普惠工作指导意见》等六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推出了“六个一”、“530”、“科阳模式”等一系列具有青海扶贫特色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初步形成了一套普惠金融统计监测、风险预警和工作评估的制度措施。截至2017年10月,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113.1亿元,同比增长31.3%。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1.5亿元,同比增长22.5%;工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83.4亿元,同比增长4.3%;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905.2亿元,同比增长39%。
开展网络普惠,逐步解决边远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为了加快解决边远地区金融服务薄弱的问题,制定并发布了《青海省网络普惠金融建设指导意见》,以促进惠农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截至2017年11月,依托“银行卡+pos机”,低成本、高效率的“惠农金融服务点”达到4957个(比2011年初步推广增加60倍,4000米以上服务点增加90个)。符合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条件的村级覆盖率为100%。其中,整合农村电子商务功能、金融知识、精准扶贫等金融政策宣传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体验区的服务中心46个,综合服务功能服务站73个,累计业务量34.7亿元。农牧民享受小额取现、查询业务等便捷金融服务,彻底终结了省内偏远地区农牧民的生活。
实施信贷包容性,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贷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全面展开,制定了《青海省村级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青海省信用普惠金融建设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全省建立农民信用档案79.33万个,占85.41%;全省有4个信用县、154个乡(镇)、1810个村、45.47万信用用户,分别占全省县、乡(镇)、行政村和农民总数的10.3%、43.38%、44.74%和48.96%。建立了129,700个贫困家庭的信贷档案,评估了107,300个贫困信贷用户。贫困农户小额信贷9.37亿元。继续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培育工程,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无抵押”的问题,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得性。截至2017年1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315.28亿元,同比增长29.06%,比全部贷款增速高出17.94个百分点。
推行绿色普惠,不断推动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海东市嘉定镇、黄南州坎布拉镇建设普惠金融“绿色城镇”示范点,在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绿色金融示范点,在玉树州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普惠金融示范点。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融资规模,重点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循环经济、新能源和新材料等绿色领域,增加绿色产业信贷供给。截至2017年12月,青海省绿色贷款余额为2273.86亿元,占贷款余额的35.79%。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青海: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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