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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费用,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纳入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的投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个人获得商业养老金时征收。当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他可以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原则上,领取养老金的期限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如果个人死亡、遭受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完全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他可以获得一次性商业养老金。(记者、吴)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余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月起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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