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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3月29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同业和理财业务是严格调查的重点之一;同一天,原银监会还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移套利及相关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是通过同业金融管理检查银行虚假信贷资产、规避监管指标和宏观政策套利、资本空转移

2017年以来 银行理财相关 监管政策梳理

2.2017年3月30日,原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对销售区域实行“双记录”进行专项评价检查的通知》,规范了本行自身的财务管理和代销业务,有效解决了误导销售和私下销售“飞单”的问题,并对本行销售区域实行“双记录”进行了专项评价检查。

3.2017年4月6日,原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滚动销售、混业经营、期限错配、单独定价等问题。资金池模式财富管理业务;是否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行理财产品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交易、相互调整收入的行为;本行自营业务是否存在代表客户使用理财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用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按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务资产投资进行投资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资后风险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向投资者全面披露理财产品在非标准化债务资产中的投资情况。

2017年以来 银行理财相关 监管政策梳理

4.2017年4月7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银行业市场混乱的通知》,明确了十大混乱的整治重点,包括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划分,没有严格遵循统一标准。故意模糊界限,随意移动以逃避监管;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统一核算,没有风险隔离;将资产管理产品以“玩偶风格”叠加,就不可能识别基础资产并判断最终债务人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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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8年1月13日,原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顿银行业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整顿银行业市场秩序的意见》和《2018年银行业市场秩序整顿要点》,重点关注影子银行和跨金融产品的风险,包括非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和合作业务四个重点。

6.2018年1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银行、财政部、原银监会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市场化银行债转股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提出“合格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向实施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

7.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外汇局正式发布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过渡安排、产品净值管理、非标准化债务投资、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如增加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担保理财产品等报表;删除关于银行公开发行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价。

2017年以来 银行理财相关 监管政策梳理

(资料整理:卢雨航)

来源:荆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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