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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放宽22个领域的外资市场准入,深化高层次开放,放宽22个领域的外资市场准入
大力扩大服务业开放,基本放开制造业
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8年版) (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实施。2018版负面清单的发布和实施,是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进高层次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在2018年版中,负面清单从63个减少到48个,并引入了一系列重要的开放措施。一是大力扩大服务业开放。在金融领域,将取消对外资银行持股比例的限制,将外资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寿险公司的持股比例放宽至51%。2021年,金融领域外资持股比例的所有限制都将取消。在基础设施领域,将取消对外国投资铁路干线公路网和电网的限制。在运输领域,将取消对外国投资铁路客运公司、国际海运和国际航运代理的限制。在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对外商投资加油站和粮食收购批发的限制。在文化领域,禁止投资互联网接入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将被废除。第二,制造业基本自由化。汽车行业将在2020年取消对特种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外资股的限制,取消对商用车外资股的限制,取消对乘用车外资股的限制,并在2022年取消对不超过两家合资企业的限制。造船业取消了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和维修。飞机行业的外国投资限制已经取消,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驾驶飞行器、浮动空飞机和其他类型的飞机。第三,放宽对农业和能源资源的准入。在农业领域,除小麦和玉米外,将取消对外国投资农作物种子生产的限制。在能源领域,将取消对外国投资开采特别稀缺煤炭的限制。在资源领域,将取消对外国投资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和分离以及钨冶炼的限制。
此外,2018年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统筹安排汽车和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持续开放将给相关产业一定的过渡期,提高开放的可预测性。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特殊管理措施统一列示。负面清单之外的地区应按照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具体限制外资准入。(记者鲁亚楠)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二十二个领域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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