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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编辑邱江
黄泰酒业(000995)今天宣布,公司已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2日对公司与张少利等八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决。该判决的主要内容是冻结和转移被执行人皇台酒业的银行存款共计64万元。如果银行存款不足,法院将查封、扣押、拍卖和出售相当于执行标的的财产。
具体而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民事判决,向黄泰酒业发出了执行通知,责令该公司主动履行。然而,根据执行通知,该公司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因此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决。
在审阅公告后,该公司被10名投资者起诉,并要求对违反该信的行为进行赔偿。2017年4月18日,黄泰酒业宣布,公司已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0名自然人投资者诉黄泰酒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诉状,10名投资者累计赔偿金额约为2312.16万元。
公司收到起诉书四个月后,法院做出了判决。2017年8月1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该虚假陈述是由2015年500万元的虚增利润造成的,法院判给10名投资者共计约2293万元的赔偿。
根据判决,黄泰酒业在2015年虚增利润500万元的事实在诉讼中并未受到公司的反对。法院认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向投资者披露的重要信息。虚增利润500万元占本年利润总额967万元的51.7%,明显构成虚假陈述。同时,法院认为,黄太酒业披露虚假陈述导致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投资者的损失与此有因果关系。
收到判决后,该公司提出上诉。今年1月3日,皇太酒业宣布二审判决。一审判决显示,原告袁沁梅胜诉2166.94万元。本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关于张少利和其他八名投资者,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本次收到执行判决的问题,公司表示,收到一审判决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的预计负债为人民币23,107,800元,因此执行判决对公司2017年的最终利润没有影响。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皇台酒业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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