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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4月2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发布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河南省2017年版)》的通知,这是2015年后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第二次修订。

根据通知,煤矿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的要求,从2016年起三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增煤矿项目、新增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核电增容项目。如果真的需要新的煤矿,就应该减少并更换。

通知强调,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出新增产能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源评估、环境评估审批、新增信贷支持等相关业务。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知》明确了农业、水利、能源、交通、信息产业、原材料和境外投资等12个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范围和权限。

根据《通知》,各级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事后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负责编辑:相超)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河南:自2016年起3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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