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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4月26日电(记者段)5月1日前夕,吉林省纪委集中报道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典型问题。这些问题是:

2013年初至2016年7月,原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谢文明在担任省志愿者协会主席期间,非法占用协会超标公务用车。谢文明也被开除党籍,并因违反其他纪律被行政降职。

2012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原吉林省展览馆主任唐志军自驾公交车上下班,存在下班后和节假日私用公交车的问题;2009年9月至2016年4月,唐志军利用职务之便,超标准使用办公空间,欺诈性逃避组织检查。唐志军受到了党的严惩。

2009年至2016年,原四平市委统战部副主任刘利用春节、母亲生日、孙女满月之际,共收到48万元,其中29万元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收到的。刘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7月至11月,通钢集团企业公司原研究员、党委委员、副经理王星武趁其患病及母亲去世之机,接受了企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相关人员赠送的4万元礼品。王星武因违反其他纪律和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长白县委原副书记刘猛趁春节之机,接受了部分县级部门和乡镇干部共计4.6万元的馈赠。刘猛也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1月至11月,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当地两家酒店共接待了19,000元。应通榆县残联原主席李廷俊的要求,两家宾馆虚开了21张图书发票,这些发票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变相核销的。李廷俊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和开除。

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对于在2016年1月1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无论其职务如何,原则上应通过姓名进行通知。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吉林省“五一”前夕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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