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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5月10日电(记者余显红)近日,江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继续实施个人住房差别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上述意见,江西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差别信贷政策,支持第一套住房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审查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金来源,严肃查处“首付贷款”、“过桥贷款”、“假按揭”等金融杠杆匹配业务违规行为。
对于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市县,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消化周期为6-12个月的市县应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并停止使用第三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意见》提出,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严格执行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公平对外销售,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江西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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