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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后,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精心组织金融行业改革专项辅导,积极开展上门活动,帮助金融行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据统计,内蒙古金融业的税负较试点初期略有增加,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整体下降。2016年5月至11月,内蒙古金融业3203名试点纳税人实现销售额3570亿元,实现增值税29.7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的法定税负相比,总减税1.12亿元,税负下降3.6%。
据了解,为确保金融行业改革专项辅导的有效性,内蒙古国家税务局从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基层国家税务局和纳税人三个维度制定了专项辅导方案,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国家税务机关。税务政策、防伪税控管理、发票管理、税源管理等相关人员均参与辅导,辅导对象包括金融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纳税人、开票人员和税务代理人,同时,根据纳税人的业务特点、纳税方式和业务复杂程度,我局对适度劳动分配进行科学指导。自治区国税局负责指导全区57家税收征收企业的总公司工作;联盟和城市的国税局负责指导银行和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和信托公司的分支机构;旗、县、区国税局负责指导拥有大量小额贷款公司和相对简单业务的纳税人。据统计,从2016年9月至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已投入2000多人,为2987名金融纳税人和5000多名金融企业人员提供了现场指导。其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PICC、平安保险等大型金融企业进行了两轮专项辅导。
“国家税务机关帮助我们理顺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细化了每张专用发票的具体征收项目,同时指导了现场信息系统的使用。现在我们公司实现了1826万元的减税。”内蒙古最大的地方金融企业——宝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副部长李志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了保证改革阵营的实施,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组织税务人员积极上门送政策,并当场“问诊”。该局主要采用听、问、谈的工作方法,听取营级纳税人改革试点方案介绍,了解存在的问题,核对抵扣凭证和申报会计资料等。组织有针对性的税法咨询,并回答具体的商业问题。据统计,2016年5月至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对1527名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和“面对面”的答疑辅导,明确免除了包括定义在内的6个方面的162个具体业务问题。通过积极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不断规范政策操作,更多的金融纳税人更好地适应了新的税收制度,有效地减轻了税收负担。据统计,上述五家银行2016年第四季度的进项税为2.2332亿元,比第三季度高出近三倍,基本实现了冲抵;内蒙古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68名一般纳税人选择简单地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财务部任辉表示:“国家税务机关及时通报了进项税可抵扣的采购项目范围,帮助我行建立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2016年第四季度,我行实现增值税1亿多元,抵扣比第三季度多6倍以上,比缴纳营业税少近1000万元。”
据了解,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业税收负担的减轻,内蒙古金融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内蒙古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前11个月,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8.4%,贷款余额增长14.2%,保费收入增长24%。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内蒙古金融业营改增减税效应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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