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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7日,第七届中国-CEEC领导人会议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中国-CEEC合作纲要在索非亚发布。在金融领域,纲要提出的成果主要包括投融资合作、金融机构网络布局、金融监管、金融技术等领域。
一是各方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现有投融资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引进新的融资工具,加强银企联动,探索人民币融资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中国欢迎中东欧国家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投融资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纲要》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新的工具,突出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合作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同时,由于中东欧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缺口巨大,相应的投资周期长,资本需求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多管齐下的创新思路,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银团贷款、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银企联动、出口信用保险、设备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中东欧国家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纲要》还提出探索人民币融资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合作,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融资模式创新的体现。
第二,各方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深化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合作。欢迎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第三,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并于2019年在立陶宛举办16+1金融科技高层论坛。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央行:投融资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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