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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天津市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自住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规定了自住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权属登记、自住管理和资产处置,以规范天津市自住租赁住房的管理。
上海亿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从天津出台的政策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自持性房地产强调中小单位的概念;第二,这种出租房屋强调长期租金的概念,但不允许类似的租赁期超过10年。此举是为了防止将来出现出租和出售的现象;第三,从住房结构的角度来看,强调租赁住房集中建设的理念,有利于防范一些计划随意变更后租赁住房建设位置不佳或存在缺陷等风险;第四,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包括房地产登记中的权属规定、租金定价、房屋委托、抵押和企业清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将有利于今后对自住物业运营过程的梳理。
值得注意的是,7月17日,杭州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住商品房租赁管理的通知》,规定自住商品房应当全部为在竞得单位通过自住比例招标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设的项目的住宅。
“对于目前包括杭州、天津在内的自供租赁住房,政策相对明确,这关系到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的全面发展和提速。”严跃进认为,总的来说,这样的政策有利于自持性房地产未来的落地和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
58房屋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博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2018年出租房供应计划的出台,可以看出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展望下半年,预计住房租赁市场仍将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红利点。在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租赁住房经营者进入市场,并给予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此外,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也可能同时实施。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三天两城迎自持租赁新规 防明租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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