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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谢伟提议在五年内防范“金融风险”。金融业必须获得经营和监管金融创新的许可
本报两会报道组马新亭
两次会议就在眼前。全国政协(CPPCC)公募基金行业唯一委员、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伟提交了《关于巩固防范金融风险共识的议案》。这是他在两会提案中第四次提到“金融风险”。在他看来,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仍然不能放松。
谢伟指出,人们普遍认为,近年来偶尔出现的金融风险是由经济下行和货币超调的叠加效应造成的。事实上,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行业讨论来收集更多的共识,以便我们能够在未来的政策管理中准确地发挥我们的力量。
具体来说,谢伟指出,一方面,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引发了金融混乱。
他总结了近年来的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淡化特许经营的概念。“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所谓新金融,在普惠金融的旗帜下,以野蛮的方式迅速蔓延。虽然我们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意义,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些金融形式并没有获得合格的金融许可证。与其他金融形式相比,它们从一开始就不受监管。因此,他们没有门槛,风险高,对基金管理漠不关心。近两年来,经营事件和资金链断裂是所谓的无证经营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削弱金融的特许经营似乎是金融创新的一个突破。”
第二,持续的监管套利。“基于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和不同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不同控制标准,市场参与者似乎找到了在经济低迷时期生存和发展的方法。利用监管标准的不统一来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其实质是在金融业中寻求监管套利。金融体系中资金的自我循环和不断杠杆化背离了金融业自身发展的使命,也积累了不可忽视的资金堰塞湖风险。在这个过程中,监管当局也希望看到他们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能够获得更多利益,以增强他们的监管信心。”
另一方面,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偏离了初衷。谢伟认为,金融企业的价值在于为实体经济融资提供便利。然而,近年来,金融企业一直贪得无厌,过度追求规模和利润已成为行业的共同选择。有意无意地,加入监管套利和杠杆已经成为金融混乱的一个重要驱动力。
对此,谢伟建议,首先,金融业必须持许可证经营。任何金融企业都必须拥有监管机构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这应该是一个不容置疑的监管底线。经过几年的经营实践,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给出结论,要么禁止,要么发放许可证,接受统一的监管政策。不能让这种混乱继续下去。
第二,严格规范金融创新。整个社会必须对金融创新保持足够的敬畏。必须明确的是,监管之外的新金融模式和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套利不是我们认可的创新行为。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判断在实践中是否鼓励、引导或禁止金融业务实体的具体金融行为,并明确市场预期。
第三,财务管理主体需要回报的初衷。金融企业股东必须准确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降低对金融企业利润和规模的考核要求,给企业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
来源:荆州新闻
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谢卫五年四提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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